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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布“信息交换用维、哈、柯文”地方标准

作者:刘天亮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年04月25日

  4月23日,严格遵照国际标准Unicode/ISO 10646制定的“信息交换用维、哈、柯文”3项地方标准正式向社会公布,并将于200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3项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标准委员会、新疆大学、新疆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等6家单位经过1年多的联合攻关完成,并于4月23日上午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成果鉴定。鉴定委员会认为该成果社会和经济效益大,填补了国内空白,整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其中,《信息交换用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编码字符集、基本集与扩展集体》地方标准明确了维、哈、柯文共用的31个名义字符形式、126个变体形式等,已于2004年被列入国家标准制定计划;《信息交换用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字体字形》地方标准规定了维、哈、柯文4个统一字体和12个标准字形;《信息交换用维吾尔文界面信息常用语》地方标准列出了6800条计算机界面信息维、汉、英常用对照术语。这3项标准的制定,解决了当前新疆少数民族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技术应用、推广、发展及实现产业进程中的首要课题,是少数民族语文实现信息交换的关键性技术。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清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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