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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起HR软件著作权案 万古科技与中智对薄公堂
作者:李玲玲 来源:IT时代周刊 时间:2008-6-16 13:37:22
即便原告的索赔金额仅为30万元,也丝毫无妨这宗案子对国内人力资源(HR)软件行业带来的震动!
   

  无法自圆其说

  万古科技坚持认为,张宏源利用工作之便,通过对自己拥有著作权的eHR-Soft2000系统的剽窃,制作了侵权作品eHRMS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而两家被告公司则于2004年起在各自公司内部和对外提供服务时使用了该侵权产品,导致万古科技销售迟缓,损失惨重。就此,本刊记者多次联系中智上海,却始终未获回应,张宏源本人则直接否认了原告这一说法。

  他辩称:“万古科技所说的两套系统开发语言并不同,他们用magic,我们用.net。判定软件是否侵犯著作权一般只看源代码,源代码都不同,怎么构成侵权?”张认为,人力资源管理软件是一个标准的应用程序,它涵盖的各种应用模块所有开发商都会有,而magic语言在做保护时存在很大漏洞,对源代码没有什么特殊的保护意义。

  对此,上海市中汇律师事务所资深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给出了另外一种观点:软件中的程序和文档都是侵权评判的关键,如软件开发计划书、说明书等一系列辅助性内容,以及软件里其他一些著作权。

  万古科技受此启发,列举了两条构成对方侵权的线索:一是2004年张宏源获得的中智公司奖励缘由中,eHRMS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开发是主要功劳。鲍鹏断定,张宏源不可能在一年之内开发出一套新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二是中智咨询官网对该软件的宣传从内容介绍到界面、模块、文档和功能介绍都与万古科技的如出一辙。

  为进一步求证,本刊记者将中智咨询网站所述内容与万古科技网站的内容做了比对,发现原告所言确实不假。对此,张宏源辩解说“任何类似软件的文字性介绍都可能相似”,但对鲍鹏提供的前一项线索,张不能给出解释,他只简单地说“中智公司开发这套系统是一个团队的功劳”,而这个团队有多少人参与其中,作为部门经理的他居然无法说清。至于中智科技整套软件的开发时间,他拒绝透露,并说那是原告夸大的说法。

  张宏源说:“鲍鹏曾先后在施特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开发商)、铂金(商业管理软件解决方案提供商)做事,万古科技就是施特伟的一个翻版。万古科技觉得中智公司侵犯了它的利益,其实这套系统中开发部分和运行部分采用的是另两家公司的东西,做的时候也不规范。”

  不过,张宏源也坦承:“企业在对一个产品进行宣传的时候,都可能会有一些放大,我们也不例外。”他表示,中智公司的业务虽是代理、代发雇员薪资,但这并不影响它自己开发系统,而其薪资系统“绝对是涵盖了中智特有业务体系的”。另一方面,中智的系统开发只针对内部使用,并没有对外销售。退一万步来讲,起诉书中提到的“被侵权系统花了一千多万元”也与事实不符,“我参与过开发,根本没有投入这么多。”

  2008年3月24日,涉案双方当庭查阅经由法院保全查封的证据。随后,原告及其律师抱怨被告迟迟未予回应,认为对方是在拖延,甚至是漠视和抵赖。原告代理律师吴振宇告诉本刊记者:“三被告至今没与我们联系,也不见法院说明有哪个证据需要交换或是对方提交什么证据。”但张宏源却强调:“中智方面已将两套软件的源代码直接给法院了,怎能说我们没做回应呢?”

  “中智这算什么态度?完全就是能赖就赖掉!”鲍鹏愤怒地指出,“那天在法院,被告律师拿出另一套系统,但可笑的是,这套系统设计思路跟我们的系统完全一样,连菜单都一成不变。完全是一个公司的盗版行为,如果是个人问题,他应该马上出来澄清事实,至少给一个合乎逻辑的解释,现在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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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青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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