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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起HR软件著作权案 万古科技与中智对薄公堂
作者:李玲玲 来源:IT时代周刊 时间:2008-6-16 13:37:22
即便原告的索赔金额仅为30万元,也丝毫无妨这宗案子对国内人力资源(HR)软件行业带来的震动!
   

  鲍鹏之忧

  当下,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审理工作正在缓慢进行,作为原告,鲍鹏对此不无担忧。他说,“当初做证据保全时被告以‘备份数据’为由,再次使用了40多分钟的电脑,不排除他们趁机毁灭证据。法院后来把机器启动后也发现没有了配置文件,而系统日志显示几天前还运行过这个软件。”

  行业分析人士认为,鲍鹏的担心不仅仅是因为被告的“狡诈”,还缘于其他方面。

  首先,最有说服力的客户端取证难度很大。在客户看来,他们主观上不愿介入案子当中,到法庭上作证会破坏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为以后的系统维护和升级埋下祸端。并且一旦认定是侵权软件,客户还得卸载后重找正版软件供应商,一来二去,资金和时间成本都消耗不起;其次,责任鉴定过程复杂。双方没有面对面的竞争关系,也不好确定它夺走的那部分市场有多大;再者,地方法院对软件侵权案的处理经验有限,不知道下一步工作如何推动。一些知识产权方面的律师也认为,此案的执行过程“做得非常差”,一拖再拖。法官基本上不懂软件是怎么回事,给被告留下了足够的时间周旋。

  “时间拖得越久对我们就越不利,再过两个月原告可能说完全不用你的系统,到那时更加棘手。”鲍鹏说,“我怀疑中智上海存在企业诚信问题。”在国家版权局网站公示中,记者查证看到万古科技在2001年及2006年两次申请了著作权登记,而中智并无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但他们却在进行大量的相关外包业务。对此,张的解释称,“中智没有想过去做这样的工作,因为经常要做改动。”

  北大法学教授马一德告诉本刊记者,目前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都少得可怜,甚至没有。久而久之就滋生一个问题:企业总以为如果是自己的东西别人拿不走,也偷不走,会自己形成保护链。万古科技也一直强调自己犯了这个错误。而实际上,企业不仅要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更要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的发展战略中,作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来加以重视。

  鉴于此案已为判定企业级管理软件侵权的头桩案例,其判定对未来类似案件具有导向作用,在法院完成对被扣源代码的司法鉴定并做出判决之前,本刊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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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青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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