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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聚焦就业重点群体分类施策 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时间:2022-03-28 13:58:27       来源:辽宁日报

今年我省将持续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建立面向各类市场主体和劳动者的集成化政策包,聚焦就业重点群体分类施策,继续强化措施促进重点群体充分就业。

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结合辽宁创新驱动发展布局、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发挥专长和智力优势的知识技术型就业岗位。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辽西北、艰苦边远地区和民生急需领域、县域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服务乡村建设行动、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和基层治理、区域生态治理,扩大基层教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农业技术、节能环保、生态有机等领域就业空间。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按规定给予资金、场地和技术等多层次支持。强化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不断线,建立实名制帮扶台账,精准援助困难高校毕业生。

重视做好城镇青年就业工作。在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中,开发更多适合城镇青年的就业岗位,带动更多城镇青年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领域就业创业。发挥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产业企业园区、青年之家、青年活动中心等各类台作用,支持城镇青年参加职业指导、职业体验、创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对城镇长期失业青年开展实践引导、分类指导和跟踪帮扶,促进其进入市场就业创业。

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展省内外、区域间劳务协作,发展劳务组织和经纪人,有序组织输出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结合当地优势培育、创建、发展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劳务品牌。立足县域经济和乡村产业发展,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就地就就业岗位。鼓励引导重大投资项目、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单位积极吸纳更多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

加强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持续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将脱贫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努力扩大外出务工规模。继续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等就业载体作用,为脱贫人口创造就地就就业机会。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积极引进适合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群众就业需求的劳动密集型、生态友好型企业(项目),增加本地就业岗位,组织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实施集中帮扶。

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优化完善认定办法,提供优先扶持、重点援助和跟踪服务。为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制定多元化帮扶措施和个化援助计划,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充分发挥公益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作用,扩大短期和非全日制公益岗位安置,适时调整岗位规模和安置对象范围。

标签: 就业重点群体 分类施策 农村劳动力 转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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