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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新消息丨阳光城回复问询函:除到期债务无法偿还外,其他经营活动暂未受严重影响

时间:2022-06-28 08:48:32       来源:观点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27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对于深交所关注的“公司是否因为经营状况、流动性风险、大额债务逾期、未决诉讼等可能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五)(六)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阳光城表示,公司未触及该项规定。具体公司目前暂无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情形、未来如触发相应情形,公司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据其2022年一季度,该公司实现主营收入18.57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3.58亿元。目前,大部分项目正常运营,公司除了到期债务无法偿还外,其他经营活动暂未受到严重影响,亦不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况。

另外,阳光城补充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项目情况,具体为公司2021年年报较业绩预告补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7亿元,其中补充计提金额超过2亿元的项目共4个,补计提金额共12.3亿元,其他项目补充计提1.4亿元,单个项目计提区间在0.03亿-0.5亿元。这4个项目分别为济南A项目,南通B项目,河南C项目和珠三角D项目,分别补计提4亿元跌价,3.2亿元跌价,3.5亿元跌价及1.4亿元跌价。

据年审会计师意见,该公司销售规模和销售毛利率随着市场大环境呈下降趋势,为了快速回笼资金,公司对存货项目打折促销,因市场整体环境和公司自身双重因素的影响,致报告期集中大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其对公司重点存货项目执行跌价的进一步审计程序中,考虑了期后事项的影响。2022年初房地产整体市场持续下行,公司结合期后的市场签约情况确定预计销售价格,具有合理性。经核查,该公司报告期集中大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有合理合规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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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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