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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论文一作,科技评价还应认什么?

时间:2022-03-14 16:02:50       来源:中国科学报

■记者 李晨阳 张晴丹 赵广立 见习记者 刘如楠 实习生 周佩滢

“只认第一作者,还怎么鼓励合作?”“严格起来,有时候连共同一作都不算数。”近日,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家洋的上述观点引起了科技界的热烈讨论。他认为,国内科研界目前通行的“三认三不认”评价标准,让科学家不愿合作或不敢轻易合作。

所谓“三认三不认”,就是只认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单位、通讯作者;不认非第一作者、非第一作者单位、非通讯作者。

李家洋呼吁,尊重和认可每一位合作者在科学研究中的付出,鼓励人们心无旁骛地展开合作,在协同中走向共赢。

文章发布后,有人认为上述观点对鼓励科研合作有很大意义,但也有人担心一旦放开“三不认”,会加剧论文乱挂名等现象。更多的人关注的是——有没有更好的办法体现不同作者在科研活动中的贡献?如何在为合作攻关、科技创新营造更好生态环境的同时,也让每位科研参与者得到合理的回报?

围绕这些问题,《中国科学报》采访了多位国内外一线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政策专家。

反对:对所有作者一视同仁不公平

某高校教授张栗(化名):

论文署名排名,从来都是以贡献大小为依据。

从实际情况来看,一篇论文里第一作者与其他作者的贡献通常是显著不同的。包括诺贝尔奖的评选在内,全世界科学界都是认第一作者、并列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

对论文所有署名作者都一视同仁,实际上是极不公平的,也是不科学的。好奇心和对于声望的渴求,是科学家进步的两大动力——科学家本就没什么“利”可得,还不能重视“名”吗?总不能指望所有科学家都很超脱。

虽然不排除有些人确实“比较超脱”,但其实不在乎署名的,往往是已经在国际同行中建立了领导者声誉的“大牛”。他们对于一般的论文成果很少在乎署名、署名排名。但遇到非常重大的发现或进展,也很难说他们不在乎署名和排名。“大牛”可以不在乎署名,但研究生、博士后必须在乎。

其实,解决合作遇到的问题可以探索其他办法。不能为了鼓励合作,再去制造一个大得多的麻烦,破坏对于论文排名的基本认知。

赞同:这个建议适合“大”成果

某科研院所首席科学家陆康安(化名):

我的理解是,这个建议主要是针对真正重大的、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特别是强强联手的大型科研项目,一定要承认共同第一作者乃至更多参与者的贡献。

就像著名的“人类基因组计划”,发表的论文上署名非常多,你能不认可共同第一作者吗?能不认可除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以外的其他作者吗?

有过相关经验的科技工作者应该知道,重大科学研究和一般较小的科学研究,在组织形式、各方贡献上是很不一样的。不能也不应该“一刀切”地进行评价。

我们国家现在需要鼓励高质量的科技合作,促进真正有价值的科研成果产出。投身于这样的科研工作的每一个人,理应得到尊重和认可。而那些乱挂名、发人情稿的课题组,我不太相信能做出真正的好成果。

有人担心承认了后面的作者,就把第一作者的功劳抹杀了,我觉得不至于。论文作者排序本来就体现了贡献大小,一作的功劳是抹杀不掉的。

海南大学教授王守创:

我比较赞同李院士的观点,要认同共同第一作者,也要鼓励合作。同时不要只看作者排位,还要看“作者贡献”这一部分的详细描述。

很多人担心论文乱挂名的问题,但这主要是课题组行为规范不到位造成的。

我认为第一作者乱署名的情况很少见。因为作为项目主要执行者,第一作者有所有的原始数据和记录,如果受到不公署名对待,理论上可以申诉,甚至撤稿。

问题主要是通讯作者的署名比较难界定。是具体指导了项目执行还是提供了资源或者平台来开展项目?坦白地说,在大科研团队,我也不清楚通讯作者本质上由什么贡献来决定。

他山之石:国外是怎么处理的?

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博士后薛潇:

欧洲这边没有所谓的只看第一单位、第一作者的说法,因为现在发文章有比较严格的要求。

拿《自然》及其子刊来说,需要在文末专门列出一项“作者贡献”,详细说明各位作者具体贡献了什么。二作做的事情比一作更多、更重要的情况也是有可能发生的,所以现在要求一定要写清作者贡献。

在申请教职的时候,“作者贡献”是重要参考。我有一个同事,去年拿到了多所著名学术机构教职岗位的offer,他的很多二作论文都被看重。因为虽然他是二作,但贡献很大,在一些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这种“作者贡献”也会有夸大成分。如果没有流程控制和严格规定,到底怎么写是难以统一的。

对此,国外有一个“贡献者角色分类计划”,是网络开源以供讨论的,能起到一定限制作用。

分析:真正的问题在哪里?

美国贝勒医学院博士高士洪:

强调“作者贡献”的讨论是有意义的。但不得不承认,这种贡献多数时候很难量化。

比如一人制备转基因动物、提取代谢物,一人做层析、质谱实验,一人负责下游数据分析,完成一个代谢组的小课题并撰稿。恐怕很难说得清谁的贡献“最大”。

理想状态下,奖励、升迁、经费申请都不应该拘泥于作者的署名发表情况,而应着眼于其参与的工作的精细程度、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但是,这就要求考查方下相当大的功夫来了解实际情况。

影响因子、一作文章数、通讯文章数,这些科研人员“升级”过程中面对的考评方式虽略显生硬冰冷,但也体现了高校建立量化公平性考核的追求。

我认为,如何客观考评一个科研人员的能力和潜力,可能才是根本的问题。

清华大学中国科技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梁正:

论文作者排序、通讯作者标注作为学术出版规范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以自然科学为例,第一作者应该是论文合著者公认的主要贡献者,是主要研究工作的完成者和论文主要撰写者,不论是学术评价还是评奖,都是这样认定。而通讯作者需要对文章的学术规范性、严谨性负责,同时也往往是研究整体思路的提出者和研究资源的实际提供者。

为什么我们在实际操作中会出现“三认三不认”的现象?是因为在评价时缺乏同行或者小同行的意见。评价权甚至不在科学共同体的手里,而是由管理部门按照行政管理的逻辑“自外而内”进行评价。

当无法从专业角度评判时,就只能依靠署名、排序这种可量化的指标。

实际上,国外学者过去并不那么在意作者的排名,以及SCI、SSCI等一些期刊索引和引用指标。因为论文和期刊排名对他们影响并不大。整个科研资助和评价体系更看重研究工作本身的质量、学术共同体内部的认可,而不是这些量化指标。

另外,不同学科之间,署名和贡献分配方式也有差异,不能对所有学科用同一把尺子。

建议:到底怎么做才好?

同济大学副教授齐鹏:

承认第一作者的重要价值,客观上是合理的。前提是评价机制没有问题,即谁的贡献大、谁做的工作多、谁主导了研究,谁就是第一作者。但由此衍生出的一些边缘性的操作,可能会导致抢一作、占排序的现象。

我认为破局的关键还是破除“唯论文”。

在国际顶级高校中,除了论文之外还看领域内的同行评价与认可度。此外,不同学科也应当设立不同的评价体系。以我从事的机器人工程学科为例,我更认同应该做更多实事,而不只局限于写论文。

论文是一个有限的精华提取,不能呈现所有细节。如果能产出一个产品,产生实际的效益,我想它比一篇论文价值更大。

目前国内的评价体系不够成熟,还是以论文为主导。虽然有一些额外的因素,但是大家的观念没有彻底改变:能用论文评的,就不会采取别的方案。

完善非论文工作的成果评价体系,有助于解决当前问题。

梁正:

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单纯靠取消作者排名,那样更会出现“挂名搭车”的现象。

如果没有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比如出台举措打击论文署名不端行为,最终效果也不会好。

从国外科学共同体建设、科研资助与评价的成功经验来看,真正应该做的是改变背后的科研激励机制。不把量化指标与职称、资源分配等挂钩,把学术评价权交给真正了解相关研究的小同行。

从科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应缩小资源分配的差距。过去,资源较为稀缺,只能集中在个别生产力较高的人、个别项目上,如果均匀分配起不到激励效果。

但中国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在很多领域已经不是跟随者了,需要去做更多的探索。这就需要缩小资源分配差距,鼓励大家在不同的方向上探索。这时硬把大家分出一二三等来,特别是通过一些形式化指标由“外行”进行评价和选择,对整个科研生态是有害的。

如果这些评价指标不再跟资源分配挂钩,大家也自然不会在意了,而会将主要精力放在自己真正感兴趣的研究上,科研管理和评价的难度反而会降低。

《中国科学报》 (2022-03-14 第1版 要闻)

标签: 论文合著 SSCI 代尔夫特理工大学 论文作者 科技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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