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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财政局完善重点绩效评价目录管理机制,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时间:2022-03-02 10:13:00       来源:黄浦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区财政局进一步完善重点绩效评价目录管理机制,近期印发通知,要求各部门制定2022年度部门评价计划表。

纳入目录范围的,包括预算金额500万以上的项目,以及金额不满500万但能充分体现部门单位职能、事关履职重大发展改革项目和属于贯彻落实区委区府重点任务要求、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代表性强的其他重点项目。

实施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相结合,各部门根据项目轻重缓急进行排序,科学合理制定部门年度评价实施计划,纳入目录内的项目应在5年内至少评价一次。未纳入部门重点评价目录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部门评价;对目录中的项目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等原因,确需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的,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选取第三方机构。

标签: 绩效管理 目录管理 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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