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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公积金新政:提取后个人账户余额最低只须留存100元

时间:2022-04-15 19:28:08       来源:澎湃新闻

4月1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湖北省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该市将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其中提到,将取消企业缴存登记证明、取消购(建)房提取限制、取消“取贷二选一”限制、取消异地职工贷款办理限制、提高人才贷款额度和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在《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中,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称,近两年,荆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持续高位运行,超过国家规定的85%警戒线,流动性紧张、风险加剧问题凸显。随着部分调控政策的紧急实施,荆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现已维持在75%左右,流动性风险已得到缓解,从紧的使用政策应予逐步放松。

《通知》规定,企业缴存登记可以在线上和线下办理,取消企业办理缴存登记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的要求,企业基本信息由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或大数据自行核实、获取。

在取消购(建)房提取限制方面,荆门住房公积金此前的规定是对于已办理过两次购(建)房提取的职工,不再受理其新购(建)房提取;首次购(建)房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的90%;二次购(建)房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的50%。在此次的《通知》中对上述提取限制的政策废止,新的政策为:职工新购(建)房的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个人账户余额最低只须留存100元。

《通知》还废止了职工新购(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二选一的政策,允许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仍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在取消异地职工贷款办理限制方面,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现在荆门市正式施行异地缴存互认贷款政策,异地缴存职工在荆门市购房的,可向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享受与荆门市缴存职工同等贷款额度和年限政策。

此次还提高了住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将荆门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上限从12000元/年提高到18000元/年。

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称,目前在全市全面推行“商转公”直转业务条件已经具备,凡在荆门市工、建、农、中、交、邮等银行办理了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的职工,如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均可申请将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直接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新政自2022年4月20日起执行,已发布政策与通知不相符的一律废止。

荆门住房公积金披露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市新开户单位343家,净增单位192家;新开户职工2.32万人,净增职工1.17万人;实缴单位3788家,实缴职工18.30万人,缴存额31.2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34%、6.83%、9.43%。2021年末,缴存总额242.80亿元,比2020年末增加14.75%;缴存余额123.86亿元,同比增长14.2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2021年,4.5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5.78亿元,同比增长11.1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0.57%,比2020年增加0.8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118.94亿元,比2020年末增加15.3%。

截至2022年3月末,荆门市实缴住房公积金职工16.6401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51.34亿元,归集余额128.0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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