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闻 >

全球观察:嘉兴:二孩、三孩家庭购新房可享购房补贴,最高不超10万元

时间:2022-08-02 19:54:59       来源:澎湃新闻


(相关资料图)

8月2日,浙江省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显示,嘉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发布《嘉兴市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从完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优化房地产市场管理、强化房地产项目品质管控、加强对外信息发布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

对于嘉兴市户籍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支持政策上,《实施意见》明确,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嘉兴户籍二孩、三孩居民家庭,分别给予每平方米300元(单套不超过5万元)、每平方米500元(单套不超过10万元)的购房补贴,有关实施细则将另行发布。

购房政策调整方面,本次《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嘉兴户籍居民家庭合理购房需求;落实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优先满足在嘉兴市工作或创业的新市民和青年人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且在长三角地区缴纳社保的,享受嘉兴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

在支持嘉兴户籍居民家庭合理购房需求方面,嘉兴市房地产业协会曾于5月13日发布消息,满足嘉兴市户籍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在提供购买商品住宅说明后,支持嘉兴市户籍居民刚性、改善性等合理购房需求。这也意味着,嘉兴对户籍居民放开限购。

对于非嘉兴户籍居民家庭,按照《实施意见》,凭以下资料享受嘉兴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1)嘉兴市范围内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2)在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缴纳过社保的记录证明。其他非嘉兴户籍居民家庭,按原购房政策执行,在全市范围内限购一套商品住房。

此外,《实施意见》提出,完善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已完成不动产权属登记的普通商品住房可上市交易或公证转让,其他按原政策执行。

而按照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自实施之日起,扩大商品住房限制转让实施范围,从嘉兴市区范围扩大到全市范围,限制转让时间为自购买之日起满2年,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方面,嘉兴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城镇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需求。“十四五”期间嘉兴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为13.71万套(间),嘉兴市区作为“人口净流入的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套(间)数需占新增住房供应套(间)数达30%以上,其他县(市)为“其他重点发展城市”,需达15%以上。

嘉兴市通过新建、改建、转化、配建等方式加快保租房房源的筹集建设,其中2022年将落实建设0.9万套(间)保租房的新增国有土地,并鼓励政府或有实力的市场主体回购存量商品住房补充保障性租赁住房,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保障。

同时,针对来嘉兴市工作或者创业的青年人才的阶段性住房需求,嘉兴市将重点盘活商品住房中的配建人才住房,加大管理和盘活力度,将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标准的配建人才住房予以认定,落实财政、金融、税费等支持政策,有效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回应社会关切。

标签:

消息推送